信息公开
时间:2018-12-10
中国音乐学院2018年度博士后招收简章
时间:2018-12-10
为了进一步推动我国音乐事业的蓬勃发展,培养中国音乐教育体系建设急需的高层次优秀人才,中国音乐学院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向校外、国内、国外招收博士后研究人员,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招收对象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学兼优、遵纪守法、勤奋学习、身体健康。
2.在国内外已取得博士学位,年龄在35周岁以下的非在职人员,本院培养的博士生不得申请本院博士后。
3.具有较强的独立科研能力和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能保证在站期间全时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
4.申报我院博士后的人员,除符合国家规定的博士后基本条件以外,还需具备以下4项条件中的至少一项:
(1)攻博以来,以第一作者在国内核心学术期刊发表论文1篇以上(含1篇,以文章发表当年的北京大学《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或南京大学“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CSSCI)来源期刊”为准),或被国际三大文件检索系统(SCI、EI、ISTP)收录论文1篇以上(含1篇),或正式出版学术专著1部。
(2)以研究人员身份,获得国家级三等奖或省部级二等奖以上的科研奖励。
(3)某项研究成果取得国家发明或实用专利,填补国内空白。
(4)以研究人员身份参加过国家级研究课题,并取得阶段性研究成果;在研或主持过省部级以上科研课题。
二、招收博士后研究课题
1.中国乐派研究
“中国乐派研究”课题说明:
中国乐派是中国音乐学派的简称,是以中国音乐资源为依托、以中国艺术风格为基调、以中国音乐家为载体、以中国作品为体现的学派,是一个努力实现与当代中国大国风范相匹配的音乐艺术教育实践主体。对中国乐派的实践总结与理论研究,是关系到我国音乐整体发展方向、事关国家文化总体战略的重大问题。近百年来,我国的历代音乐家在建立构筑中国文化特征的音乐风格、流派、乐派方面进行了持续的探索,也取得了重要的成就,但就当前中国音乐界所期望的中国乐派建设来看,其学理研究仍然十分薄弱。
中国乐派研究的主要内容包括但并不限于:中国乐派的理论内涵研究,中国乐派的理论基础、历史基础与现实基础,中国乐派与中国传统音乐、欧美音乐的关系,中国乐派的哲学基础、美学特征、传统渊源、技术构成,中国乐派思想体系在音乐研究、音乐创作、音乐表演、音乐教育的体现方式,中国乐派在人类社会发展、多元文化融合、文明传承传播的功能与地位,中国乐派的总体发展纲要等等。
2.《中国音乐大典》编撰研究
“《中国音乐大典》编撰研究”课题说明:
《中国音乐大典》是“中国乐派高精尖创新中心”大型项目之一,其目的为集中国音乐经典之作,为中国音乐研究、创作与表演树立典范,为中国乐派的建构树立典型人物与作品。2015-2020年第一期验收成果为《中国音乐大典总目》(后简称《总目》),将梳理中国音乐历史文化脉络,囊括古今中国音乐发展的经典艺术事项和经典艺术形式,以严谨、科学、经典、规范为标准原则,将其建设成为中国音乐集大成者,努力打造成为中国音乐历史上的《四库全书》,全方位展现中国音乐的理论、思想、作品、器物、表演、图片、音像等各方面的历史进程与发展成就,完成一次中国音乐的普查工作。向世界展现,中国音乐的历史成就、发展现状与整体水平。
目前,《总目》已完成顶层设计,在多次专家论证基础上,建立了学术团队,展开了坚实而有序的编撰工作。在此工作的进行过程中,我们急需招纳全国有学识的年轻才俊,对《总目》正在进行的编撰实践做以下内容的研究工作,其排序以越急待研究排列越靠前为原则:
(1)通过梳理古今中外、各学科和专业相关的已有成果,理论化地坚实《总目》定位基础;
(2)通过归纳已收集的全国专家相关《总目》的论证内容,为《总目》项目顶层设计与框架结构提供更为广泛的理论支持;
(3)通过分析与论证已有成果体例的优势与不足,为《总目》提出一套可资借鉴且有实际可操作性的体例系统;
(4)通过见证《总目》编撰工作过程,总结自身已有的经验,调研其他大型项目的编撰经验,提出一系列科学有效的编撰方法,以及项目运作、管理机制,为大典编撰的顺利进行保驾护航;
(5)通过研读《总目》成果的具体内容,归纳成果的学术价值,规划出一系列可供持续发展的科研项目。
有志于“《中国音乐大典》编撰研究”的博士后申请者,可根据自己的研究方向、研究兴趣以及研究能力,选择上述全部或部分内容。
3.中国音乐教育体系研究
“中国音乐教育体系研究”课题说明:
二十世纪以来,西方音乐教育体系始终是中国各音乐院校的主流。扎根中国大地,推动“中国音乐教育体系建设”,是中国音乐学院自建校以来的使命与特色。近年来,中国音乐学院全面启动包括招生、课程、教材、教法、质量监控以及软硬件升级的教育教学综合改革,快速推进中国音乐教育的体系化建设。籍此,如何遵循音乐学科和教育学科的基本规律,全面继承中华优秀音乐文化传统,充分吸引世界各国音乐文化优秀成果,紧密结合现代信息技术手段,系统、科学、有序推进中国音乐教育体系建设,培养适应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所需人才,亟待系统的理论研究与实践梳理,而非课程、教材或某一具体问题的单项攻坚。
中国音乐教育体系研究的主要内容包括但并不限于:
中国音乐教育体系研究的性质、对象、范围、特点、意义,中国音乐教育体系的专业基础、教育基础、文化基础、社会基础,中国音乐教育体系建设的历史与现状,民间音乐传承与学校音乐教育、中国音乐教育体系与西方音乐教育体系模式比较,基于多元文化包括汉族音乐与少数民族音乐、中国音乐与外国音乐的中国音乐教育体系构成,中国音乐教育体系理论框架下的课程、教材、教法建设,等等。
三、合作导师
申报者可根据上述三个专业方向的课题说明拟定具体研究内容,提交申请。报名材料中暂不填写合作导师姓名,待申请课题通过评审后,根据专家组意向签订聘用合同。
四、招收类别和名额
国家资助类2名,自筹经费类若干名。
五、工作期限
博士后人员在站工作期限原则上为24个月。
六、报名日期
2018年12月10日—12月24日
七、考核日期
2018年12月(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八、申请者报名需提供材料
1.博士后进站申请表、进站审核表。
2.两位本领域专家的推荐信(其中包括博士论文指导教师的推荐信,留学博士需提供一份国外导师的推荐信)。
3.身份证、博士毕业证书、博士学位证书或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决议书(需加盖培养单位学位办公章)。
4.指定医院的体检证明。
5.证明本人研究能力和学术水平的材料(如:获奖证书、成果鉴定证书、专利证书、发表学术论文清单等);博士学位论文、内容摘要;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成绩单等。
6.进站后的科研工作设想(填写博士后研究计划书),研究项目内容须符合我院学科建设要求,并经我院博士后专家小组讨论认可。
7.申报国家资助类型的博士后人员,应提供配偶、子女情况简介及相关身份证明材料的复印件(结婚证、独生子女证等)及配偶工作安排意向。
8.留学博士还应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外使领馆教育处(组)推荐意见》、户口注销证明(出国前已注销户口者提供);在国外获《长期居留证》的博士需提交该证件的复印件。
9.辞职博士还应提交原单位人事部门同意辞职的证明。
10.转业(复员)军人博士还应提交军官转业证明(复员证)。
11.外籍博士还应提交博士学位证书的中文译件。
提交材料明细如下:
序号 | 名称 | 原件 | 复印件 |
1 | 博士后申请表 | 1(装订) | 1(勿装订) |
2 | 博士后研究人员进站审核表 | 1(单面打印、勿装订) | |
3 | 中国音乐学院博士后进站审批表 | 1 | |
4 | 专家推荐信(两位) | 2(装订) | 1(勿装订) |
5 | 身份证 | 3 | |
6 | 博士毕业证书 | 3 | |
7 | 博士学位证书或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决议书 | 3 | |
8 | 思想道德考核表 | 1 | 1 |
9 | 体检报告 | 1 | |
10 | 学术水平证明材料 | 1 | |
11 | 博士学位论文 | 1 | |
12 | 博士学位论文内容摘要 | 2 | |
13 | 博士学位期间成绩单等 | 2 | |
14 | 博士后研究计划书 | 2(1份勿装订) | |
15 | 配偶子女相关身份证明材料 | 2 |
所有申报表见附件,请用A4纸打印。未做说明的表格提交原件一份,复印件两份;身份证、学位证、学历证等需携带原件;申报时请同时提交所有材料电子版各1份。
九、考核办法
我院博士后流动站办公室将根据申请者所提供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并组织专家小组对审查合格者的全面素质、科研能力、学术水平及科研成果进行评议和面试考核,择优聘用。
十、博士后待遇及其他相关规定参见《中国音乐学院博士后科研人员管理工作暂行办法》国音发【2013】56号、《中国音乐学院博士后经费管理细则》国音发【2013】101号(见人事处网站)。
十一、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翔里1号,中国音乐学院音乐研究所
邮编:100101
联系人:周老师
电话:010-64887565 13522695569
E-mail: 369252209@qq.com
中国音乐学院网址:http://www.ccmusic.edu.cn
附件:中国音乐学院2018博士后招收全部附件表格
附件7-博士后研究人员进站审核表(无人事劳动关系人员、转业复员军人)
附件8-博士后研究人员进站审核表(港澳台地区人员、外籍人员)
附件9-博士后研究人员进站审核表(在职人员、定向委培博士毕业生、现役军人使用)
中国音乐学院音乐研究所
2018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