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教育部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填报数据收集的通知(2017)
中国音乐学院
国音教[2017]第34号
关于教育部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填报数据收集的通知
各系部:
我校关于教育部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填报工作已经开始,为保证数据准确无误,现下发相关表格给相关单位,请各单位高度重视,仔细研读填报说明,参考《高等教育质量检测国家数据平台数据填报指南》,将数据表格填写完整(没有的填无),请系领导签字盖章,并于2017年10月31日前交至新楼106办公室。
备注:基本统计指标说明
统计时间:分时期数和时点数,时期数又分自然年和学年。
自然年:指自然年度,即上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如财务、科研和图书信息按自然年度时期统计汇总数。
学年:指教育年度,即上年的9月1日至本年的8月31日。如教学信息按学年度时期统计汇总数。
时点:指特定时刻产生的指标数据的统计截止时间,即本年9月30日。如在校生数、教职工数、占地面积、固定资产总值等指标为统计时点数。
(具体时间参考采集信息的时间标注)
附件1:表3-5-6《教师主编本专业教材情况(自然年)》
附件2:表5-3-1《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项目(学年)》
附件3:表5-3-2《本科教学信息化(时点)》
附件4:表7-3-1《教育教学研究与改革项目(自然年)》
附件5:表7-3-2《教学成果奖(近一届)》
附件6:表7-3-3《省级及以上本科教学工程项目情况(自然年)》
中国音乐学院 教务处
2017年10月25日
主题词: 2017年 教育部质量监测 数据填报 数据收集
中国音乐学院教务处 2017年10月25日印发
联系电话:648873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