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中国音乐学院教学成果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中国音乐学院
国音教[2017]第21号
关于开展中国音乐学院教学成果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系(部):
根据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2017年北京市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评选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将我校教育教学成果奖评选、推荐工作安排如下:
- 各系部推荐要求
1.申报主题围绕转变教育思想观念、改革人才培养机制、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加强教学质量保障、推进优质教育资源共享、推动教学管理机制改革、优化学科专业结构、改进教学内容方法、强化实践育人环节、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等方面。
2.在同等水平情况下,向一线教师倾斜,优先推荐长期从事公共课、基础课和实验实践教学的教师,尤其是中青年教师所取得的成果。
3.被推荐的成果一般情况下应为近五年内获得的教学成果,并经过两年以上(特等奖和一等奖的成果一般应经过不低于4 年)的教育教学实践检验。实践检验的起始时间,应从正式实施(包括正式试行)教育教学方案的时间开始计算,不含科研、论证及制定方案的时间,检验完成时间应不迟于2016年12月31日。
4.有意进一步参评北京市级及以上成果奖的项目,各系部应考虑该成果在北京市级及更高层面的综合竞争力,推选能代表学科、专业和中国音乐学院特色的成果。
5.鼓励我校各系(部)或各学科、专业牵头联合其他院校申报。
- 已获得过高等教育北京市级以上教学成果奖的成果,在内容基本相同或没有特别创新的情况下不得重复申报。
二、申报提交材料
- 《2017年中国音乐学院教学成果奖推荐成果汇总表》(注:需系部主任签章,纸质版、电子版各一份)。
- 《2017年北京市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推荐书》(注:推荐书中推荐意见一栏由系部主任填写,推荐书纸质版、电子版各一份)。
- 成果总结(不超过5000字,纸质版、电子版各一份)。
- 成果若为教材,须提供出版样书(成套教材无需提供全部样书,可将电子版刻在
支撑材料的光盘内提交),且出版时间截止申报时须已满两年。
- 申报时间安排
1.各系(部)经过充分论证,顺序填写《2017年中国音乐学院教学成果奖推荐成果汇总表》(见附件3)。申报表格及填报说明已上传教务处网站,各系(部)可下载填写,请各系(部)务必详细阅读表格后面附的《填报说明》,按照要求准确填写并于9月11日前将全部申报材料交到教研科。
- 学校将于9月中旬组织专家对各系部推荐申报材料进行评审。
- 被推荐参评北京市级教学成果奖的成果继续完善推荐书及其他材料,完成网上申报,并于9月27日前材料报送至北京市教委。
附件:
1.《2017年北京市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评审奖励实施细则》 附件一
2.《2017年北京市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推荐书及相关材料》 附件二
3.《2017年中国音乐学院教学成果奖推荐成果汇总表》 附件三
中国音乐学院教务处
2017年6月28日
主题词: 2017年 教学成果奖 评选 通知
中国音乐学院教务处 2017年6月28日印发
负责人:刘恩娜 联系人:许静 联系电话:648873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