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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07年院级教改立项项目中期检查的通知

 

各系部:
      根据《中国音乐学院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管理办法》中的相关规定,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院级教改项目管理,及时了解项目执行情况及效果,以利于各项目建设工作的进一步开展,学院将对在研的院级教改项目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2007年立项的院级教改项目(具体项目名单见附件1)。

二、检查内容:
教改项目完成情况,包括项目研究进展和取得的阶段性成果、存在的问题以及下一阶段工作安排等。

三、检查要求:
以《中国音乐学院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管理办法》和《中国音乐学院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请书》为依据,各项目负责人对项目执行情况进行自查并填写《中国音乐学院教育教学改革项目中期检查表》(详见附件2)。

四、材料及时间要求:
《中国音乐学院教育教学改革项目中期检查表》纸质版、电子版各一份,于2008年9月26日前交到教务处110办公室。


附件:
1、中国音乐学院2007年院级教改立项项目名单
2、中国音乐学院教育教学改革项目中期检查表


中国音乐学院教务处
2008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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