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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音乐学院


国音教[2008]第38号


中国音乐学院关于申报2008年
北京市高等学校教育教学改革立项的通知

 

各系(部):
     根据《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2008年北京市高等学校教育教学改革立项工作的通知》(附件1),2008年北京市高等学校教育教学改革立项的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项目总数量及类型
根据《北京市高等教育学会关于2008年北京市高等学校教育教学改革立项申请的办法》中“其他院校申报的教改项目原则上不超过5项,跨校联合申报重点项目不受名额限制”规定,我院计划申报重点项目,1—2项;面上项目,3—4项。

2.申报方法
请各系(部)教师严格按照相关文件(附件1、2、3)中的要求认真填报申请书(附件4,纸质版、电子版各一份),由系部汇总后把申请书和汇总表(附件5,纸质版、电子版各一份)交到教务处110办公室,联系电话64887368。

3.申报时间:项目申报截止时间为6月23日,逾期不再受理。

4.其它说明:此通知及附件可在教务处网页上下载。


附件:
1.《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2008年北京市高等学校教育教学改革立项工作的通知》
2.《2008~2010年北京市高等学校教育教学改革立项指南》
3.《北京市高等教育学会关于2008年北京市高等学校教育教学改革立项申请的办法》
4.《北京市高等学校教育教学改革立项项目申请书》
5.《2008年北京市高等学校教育教学改革立项申请项目汇总表》


教务处    
2008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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